如何申领护照?:
(1)申请条件
——广州市户籍居民。
(2)申请程序
照相—领表—填表—验表—交表—领回执—缴费—交缴费单—领证
(3)申请渠道
——省属单位人员可选择向省、市或单位所在地、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局三级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市属单位人员可选择向市或单位所在地、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局二级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区属单位及其他人员向单位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的区分局、县级市局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对要求在单位所在地申请,但不用提交单位意见的非登记备案人员,如无法提供工作证或其他证明,原则上到户口所在地申请)。军人、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统一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提出申请。
(4)所需材料
——请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并回答有关询问。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普通护照申请表》1份,申请人近期正面蓝底光面彩色照片(相片大小:48×33mm,头部长度:28-33 mm,头部宽度:21-24 mm)1张,并提交照片回执;护照变更加注的,提交相片1张;
2、提交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3、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现役军人申请电子普通护照,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由本人向所属部队驻地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
4、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5、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1)护照加注:曾用名、外文姓名或前往国有关签证上的外文姓名与汉语姓名不一致的,须提交户口簿、公证书、前往国的入境签证或入境许可或移民申请通知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及有效护照。
(2)护照到期换发:提交护照的签发机关页及个人资料页复印件。
(3)护照损毁:提交损坏的证件及损毁原因说明。
(4)护照遗失或被盗:提交遗失或被盗情况说明。如在国外遗失护照申请补发的,提交驻外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A.请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笔填写申请表。
B.需面见申请人,他人不能代办。
(5)办证时限
——15日。
备注:
1.选择特快专递领证方式可以提前送证上门,特快专递营运商按照市场收费标准收取费用。
2.取证日的计算方法: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开始计算。
(6)办证收费
——200元/本。
(7)领证方式
——选择特快专递的,由特快专递公司送证上门;选择回公安机关领证的,到原受理部门领取。
(8)查询方式:
1、办证进度查询:网址:WWW.GZJD.GOV.CN;24小时咨询电话:96897(请使用固话拨打);监督投诉电话:83115725。
2、邮政速递查询:(1)电话:11185;(2)网址:http://219.134.187.5:8888/emszwcx/emszwcx.jsp
3、特快专递查询:020-81911089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