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建出游】御见千与千寻珠海御温泉大餐庙会2天

【团建出游】御见千与千寻珠海御温泉大餐庙会2天

行程:2 满意度:100% ¥918

行程特色

行程安排

第1天
广州-珠海-午餐围餐-珠海御温泉-大餐庙会

全天
09: 30—12: 00早上指定时间于贵单位集中,乘车前往旅游城市——【珠海】,约2.5小时。
12: 00—13: 00 到达后,前往餐厅享用午餐。
13: 00—       后前往位于珠海斗门镇的——【御温泉】。入住酒店后,自由浸泡温泉或自由活动。柴门木屋,假山飞瀑,小桥流水,暂别喧闹的都市来到这充满乡土气息的山野田园,一派恬淡宁静的诗情画意;还有亲切的问候,真诚的微笑,乃至一杯淡淡的清茶,令游客好似回到了温馨的家。御温泉以其丰富的温泉沐浴文化和独特的魅力,加上热情、周到、温柔、细腻的家庭式服务,被国家旅游局评价为"珠海旅游的一颗明星"。御温泉现有天然泉眼两处,出口水温70摄氏度,属高温氯化物。据专家测试:御温泉水富含硒、铁等多种对人体健康有益的矿物质微量元素,对神经性骨病、风湿病等多种疾病具有特殊疗效。(备注:旺季打扫房间比较慢,如入住后房价未打扫干净,可先寄存行李,先到酒店周边游玩)
18: 00—22:00  前往餐厅享用自助晚餐。自助晚餐内有【庙会活动】。
用餐
早餐:敬请自理 午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请在这里输入当天住宿情况

第2天
酒店内自由浸泡温泉-午餐围餐-回程

全天
08: 00—10: 00  睡到自然醒,自由享用早餐。
11: 30—12: 00  办理退房手续。
12: 00—13: 00  享用当地特色午餐。
13:00—16: 00 结束愉快行程,返回温馨的家。
用餐
早餐:敬请自理 午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温馨的家

费用包含

景点:(行程中所含的景点首道大门票,自理项目除外)
用餐:一正餐
住宿:无
导游:专业导游服务
交通:往返旅游巴士

费用不包含

1、行程中未含或行程以外活动项目所需自费项目;
2、酒店内的酒水饮料、洗衣等一切私人开支;
3、景点内园中园门票或索道、区间车、自费娱乐等项目;
4、1.2米以下小童不含门票、不占床、不含餐费,如超高需家长自理。

温馨提示

1、基于安全出行原则,本团不接收2周岁以内儿童以及60周岁以上长者报名,坚持出行必须签订旅行社免责协议。
2、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参团,必须有监护人同行,并签署未成年人参团须知免责协议。
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旅游营运车辆不得超载,所有乘客必须单独占座,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必须有监护人陪同乘车。

4、旅游者在旅游期间和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严加注意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因自身原因或第三方原因导致的人身

、财产损失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5、酒店一般入住时间在15:00,退房在12:00前,旺季入住时间或将延至16:00-17:00。

酒店或许会先办理入住再进行打扫,届时去房间存放行李即可出去游玩。

6、旺季线路游览人数众多,高峰期车辆多,交通情况不可预计,但一般情况下不可避免会出现堵车现象,请客人有心理准备。
7、旅游旺季以及节假日期间,由于景区游客较多,排队等候时间较长,敬请谅解!
8、旅游旺季以及节假日期间,由于餐厅接待团队较多,会出现等待时间长、上菜较慢等情况,敬请谅解!

9、如遇塞车、办理入住时间久等不可抗力因素,我社会根据实际情况,

在保证行程景点游览及住宿标准的前提下,对住宿酒店及景点游览的先后顺序作合理的调整。

10、基于旅游体验的特殊性,若客人在行程中对任何旅游服务质量存有异议,

请立即向导游或是旅行社负责人提出,以便旅行社能及时核查及采取补救措施,

若客人没有及时提出或擅自解决而导致旅行社错过补救解决机会的,由此产生的扩大损失由客人自行承担。

11、正值旅游旺季,各景点、餐厅、酒店游客较多,可能会出现拥挤、排队等候等现象,

从而使行程无法按原计划的时间进行,因此给您们带来不便敬请谅解;若对此表示不接受,建议您们选择错峰(淡季)出行。

12、在参观(游玩)任何景区(园区)的过程中,请严格遵守该景区(园区)的相关规定,听从当地工作人员的指引!
13、入住任何酒店(别墅、民宿),请严格遵循该酒店(别墅、民宿)设施设备的使用规则,听从当地工作人员的指引!
14、我社不主张不建议甲方参加高风险项目,并郑重提醒旅游者谨慎考量高风险项目可能给自身带来的伤害及风险






【不适合参团旅游的人士】

1、为了确保旅游团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建议您在出行前做必要的身体检查, 

建议患病者必须治疗痊愈后再参团出游,有体质弱或者曾患病者慎重选择适合本人出游的旅游线路和旅游方式。

 如存在下列健康问题的人士,请切勿报名参团,如隐瞒实情,依据《旅游法》旅行社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并旅游者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若参团后发生事故的,依法由旅游者承担后果:

(A)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
(B)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C)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
(D)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
(E)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
(F)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 50 克/升以下的病人;
(G)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
(H)孕妇及行动不便人士。
2、患有传染病、精神病等人士如在参团后有危及其他旅游者的健康和安全事件发生,其本人或者法定监护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